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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项内容 |
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或增加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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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依据 |
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11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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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及方式 |
(一)数量:无数量限制,符合条件者即予许可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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条 件 |
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,可以申请准驾车型为城市公交车、大型货车、小型汽车、小型自动挡汽车、低速载货汽车、三轮汽车、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、普通三轮摩托车、普通二轮摩托车、轻便摩托车、轮式自行机械车、无轨电车、有轨电车的机动车驾驶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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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材料 |
1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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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表格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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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请受理机关 |
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考试科地点: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龙井路段西丽训考场 |
附件:








